宁夏厂区接受宁夏自治区环保厅环保检查并获肯定
2017-07-13
7月12日,宁夏自治区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丁小龙同志带领环保执法检查组一行4人到宁夏厂区进行环保检查,石嘴山市环境监察支队长王彦军、平罗县环境监察大队长金建华陪同检查组一行。
检查组在厂区副总经理李江的陪同下,直奔生产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察看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高效常温催化氧化装置施工现场,新建500m2危废库、3000m3事故应急池基础环保设施。
检查组对环保设施有效稳定运行和加大环保投入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公司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强有力的环境保护工作措施,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应急防范,树立环保标杆,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